【明報專訊】奇連伊士活(Clint Eastwood)演而優則導,年屆94歲高齡仍創作不斷,新片《二號陪審員》(Juror #2)不知何故,受華納電影冷待,美國只在少數戲院上映,亞洲地區如香港亦無緣在大銀幕欣賞,本月20日僅透過影視串流平台Max上架。其實此片拍得平實,佈局巧妙,演員精彩,是近年律政題材中的佳作,亦翻新了同類型電影的框架,透過有罪陪審員的道德兩難,詰問司法制度是否仍可彰顯公義。
陪審員變真兇
《二號陪審員》講述Justin是酗酒康復者,家有快將分娩的太太Ally,被法庭傳召擔任一宗謀殺案的陪審員。案件發生於1年前,Kendall與男友James在酒吧爭執,前者其後被發現伏屍叢林,James被控謀殺,但堅稱無辜。甫開審聽到案情,Justin即回想自己當時也身在該酒吧,駕車離開時撞到硬物,當時沒發現任何屍體,當地又常見鹿蹤,以為只是撞到動物,在庭上才驚覺自己可能是「真兇」。
過往同類題材的電影,控辯雙方激烈陳詞,被告有否犯案形成懸念,但很少像此片般把陪審員設定為兇手。編劇Jonathan Abrams卻無意把任何角色塑造成壞人,相反當中每個人都在自己崗位竭盡所能,到底哪裏出了問題,都是對制度的詰問?當陪審團閉門決議,最初就像《十二怒漢》的角色,大部分都認為James有罪,想匆匆投票後回家;良心未泯的Justin力排衆議,提出應好好討論細節才下定論。討論下來,很快便發現執法漏洞,陪審員中有退休的資深重案組探員Harold,指警檢雙方在James以外,從來沒有鎖定其他嫌疑人;醫科實習生的陪審員從死者傷勢提出另一論點,指Kendall有可能是被車撞落叢林。Harold認同這個推斷,更展開調查,卻觸犯了陪審團規定。當Justin從戒酒會朋友兼律師那裏得知,以其酒駕紀錄,即使自首也可能判囚終身,Justin會如何抉擇?
電影開頭及James宣判後,鏡頭都對準「正義女神」像,造型中的蒙眼,代表客觀,不被感官所誤導,由理性判斷;長劍代表刑罰的正義力量;天秤則意味公平公正的審判。除了有罪的「陪審員」,片中控辯雙方均存在缺失,主控官Faith角逐地區檢察官高位,想改變制度的根本,藉這宗牽涉家暴的兇案造勢。被Harold提醒警檢的粗疏後,她曾嘗試彌補,努力尋找是否有另一疑犯;然而政治上的野心,會否讓她一直往歪路走?電影最後呈開放結局,她上門找Justin便結束。辯護律師Eric相信當事人無辜,但他是政府委派(類似法援律師),資源有限,根本沒能力為James搜尋更多有力證據,這一點又引證了《毒舌大狀》金句「法律面前,窮人XX」。就連法醫部門,片中也借陪審員之口,說他們一日不知要處理多少屍體,忙中有遺漏。此外,陪審員Marcus因自身經歷,對於曾加入幫派的James已有偏見,加上Justin的設定,值得反思當制度出了問題,好人也會做壞事。
口碑好上映戲院少
此片演出陣容不弱,《暗夜情報員》基比巴素(Gabriel Basso)、《24》基夫修打蘭(Kiefer Sutherland)粉墨登場之外,扮演主控官Faith的《鬼眼》女星東妮歌莉蒂(Toni Collette)及飾演Justin的《五腥級盛宴》尼古拉斯侯特(Nicholas Hoult),繼《單親插班生》扮演母子後,相隔逾20年再合作,尼古拉斯更交出從影代表作,在東妮和飾演Harold的《鼓動真我》西蒙斯(J.K. Simmons)等老戲骨面前,毫不遜色,把內疚懦弱、驚惶失措又暗自盤算各方對自己利害關係的複雜角色,全都準確演繹,此片若能在戲院上映或擴大宣傳,或會獲各大獎項提名。
為何此片受電影公司冷待,依然是個謎;據美媒報道,華納電影最初已決定把《二號陪審員》直上串流平台,後來安排11月初在美國不足50間戲院上映,並稱不會公布票房數字;美媒引述電影公司消息,稱是為了保存導演顏面,不想任何有關票房的負面新聞成為頭條;當時已有美媒抨擊此舉奇怪,指奇連伊士活至今仍是有叫座力的導演。在爛番茄網站,此片無論影評人或觀衆,得分都超過90%。美國網站Vulture指此事反映了現今大片廠制度的深刻問題,形容電影公司管理層視奇連「不是需要保護的藝術家,而是需要修正的錯誤」。如此冷待下,可能是奇連最後作品的《二號陪審員》,全球依然收超過2000萬美元(約1.56億港元),跟存在缺失的司法制度一樣,電影公司是否也應好好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