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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支付逾4.7萬訟費 梅啟明被頒令破產

文章日期:2025年01月28日

【明報專訊】已故藝人梅艷芳的胞兄梅啟明前年3月在銅鑼灣「水門雞飯」餐廳工作時受傷,他入稟區域法院向餐廳追討薪金,惟被裁定敗訴復被駁回上訴,須向餐廳支付訟費。梅啟明未支付逾4.7萬元訟費,被餐廳呈請破產,高院昨開庭處理。法官指,梅無能力償還訟費,法庭不接受他提議半年內分期攤還,遂頒令他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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