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同性戀去病化31年,但社會大眾仍普遍存在偏見。香港教育大學特殊教育與輔導學系副教授郭勤表示,香港許多學校和社會服務機構都有西方宗教背景,或會省減對性別多元化的性教育和服務規定;部分社會服務機構有內部指引,列明不處理同性戀求助個案、不可以派安全套,避免有違宗教信仰。
關注性小眾 教授被斥「罪人」
郭勤最近的一項研究,邀請67名社工深入訪談,有受訪者指在其服務或培訓機構中,存有對性小眾偏見,有同工試圖用宗教價值觀將性傾向的偏見合理化;亦有受訪者指在有關社工操守課堂上,講者以宗教價值觀套用到社工專業倫理道德,認為非異性戀是一種不道德的性行為。
郭勤亦自言,她因為經常討論性小眾相關議題而屢受騷擾。一次在LGBT講座完結後,回到大學辦公室發現枱上放了一本《聖經》,上面字條寫着「你是一個罪人」;又曾被跟蹤。不過,她沒有因此懼怕或退縮,「面對偏見,愈要站出來」!香港沒有針對恐同或性傾向偏見的反歧視法例,郭勤建議由社會福利署或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制訂具有平等機會原則的政策,以消除社會服務環境中的性傾向偏見。社會工作者註冊局的社工守則亦要修改,明確表明社工在提供服務時不可帶有性傾向偏見。她認為,在語言上的恐同欺凌及制度內排斥性小眾,像社會服務機構有些社工不提供服務給LGBT使用者,學校社工只提供異性戀的性教育,或轉介學生往性傾向改變治療,亦可視為性傾向偏見。
註冊社工、性治療師何銘熙補充,要在傳統社會去除對同性戀污名實不容易,「在一個異性戀主導的社會成長,異性戀才是『正常』的教育,很多人心底裏會有根深柢固的價值觀,覺得同性戀不對,出現內化恐同」。時至今天,內化恐同在香港仍十分常見,「為免引人懷疑或引起別人討論,同性戀者一直戴着面具在社會存活」。
最大壓力來自父母期望
何銘熙最常聽到,同性戀求助者最大壓力是父母期望兒子娶妻育兒;壓力一直累積,卻不敢跟人訴說感情煩惱、伴侶關係、內心情緒等問題。若本身有內化恐同心態,會影響身為同志的個人觀感,認為自己不應同性戀,甚至有強烈內疚感。內化恐同與抑鬱情緒和低落的自尊感有密切的關係,當心理壓力日漸累積,情緒變得愈來愈差,成為抑鬱症的誘因。
翻譯「多因子內化恐同量表」
郭勤強調,研究顯示性小眾有精神健康問題的比率較高,但並非本身性格或性傾向所致,而是源於社會歧視使他們產生小眾壓力(minority stress)。社會對性小眾的污名,使他們在日常生活以外額外增添壓力,從而令到內化恐同的出現。
社會福利署早前將由海外研發的「多因子內化恐同量表」翻譯成中文,檢驗它在本地性小眾人口中的可靠度和有效度,審視日後可否應用量表,讓臨牀心理學家快捷地了解到受情緒困擾的同性戀者內化恐同狀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