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多啲:低敏配方少防腐 保存期短需勤換

文章日期:2021年10月25日

【明報專訊】疫情下少化妝,化妝品長放不用,別以為未過期就可安全使用,其實化妝品開封後會積存細菌,存放不當或影響防腐劑效果,縮短保存期限,使用前除了留意到期日(expiration date),還有開封後保存期(PAO,Period After Opening)。

歐盟規定,保存期達30個月或以上化妝品,需在包裝上標示PAO。通常化妝品標籤上有一個打開罐子的符號(圖),標示「6M」、「12M」等,代表產品開封後可安全使用6個月或12個月。一般而言,眼線液、睫毛液開封後3個月就需更換,唇膏、粉底液可保存1年,粉餅、蜜粉等乾粉類產品開封後一般可放置2年。龔家怡提醒,濕疹、皮膚過敏人士所用低敏配方化妝品,因較少防腐劑,保存期較短,或需較頻密更換。

顏色、質地有變 傳異味勿用

不過,開封後保存期限只作參考,使用前還需留意化妝品有沒有變質。如果睫毛液乾透,粉底液水油分離,產品顏色和質地有明顯改變,甚至傳出異味,化妝品便不能再用。龔家怡分享保存貼士,化妝品開封後可在表面貼上貼紙,寫下開封日期,一到保存期就狠心斷捨離!當然要避免一次過購入大量化妝品:「其實化妝品每次買少少,用完一批批地換就最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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