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之道:7歲前建理財觀 善用利市錢 不做守財奴

文章日期:2020年02月04日

【明報專訊】農曆新年對很多小朋友來說,是一個值得興奮的大日子,因為既有得玩,又有得食,最重要是可以收利市,荷包肯定大豐收!其實新年亦是家長教導孩子理財的好契機,讓他們透過學習管理金錢,同時學習管理人生。

文︰沈雅詩

不少家長也曾問,究竟孩子年紀多大,彼此講「心」之餘,還要開始講「金」呢?香港家庭福利會理財教育中心經理陳慧敏認為,3歲是一個起步點,而英國劍橋大學的研究更指出,理財行為和習慣,7歲前便應該要建立。

辨別各種貨幣的面值、知道貨品是需要用錢買的、學習保管個人財物等,這些都是理財教育的入門內容,但陳慧敏強調,不止於此,最重要還是學習理財的態度。「態度包括明白不是每樣東西想要便要,需要有等待或付出,也要知道資源並非用之不盡。」她建議家長帶同孩子消費時,可逐步把這些觀念滲透給他們。

上繳利市錢 不是好做法

既然想小朋友學理財,那當然要有「財」可「理」,因此,陳慧敏不贊成家長要求子女把利市錢全數「上繳中央」,又或是統統存入銀行,因為這樣只是學了金錢的其中一個用途——儲蓄!「中國人傾向保守,不太鼓吹『使錢』,不少家長亦會把『使晒啲錢就無』等說話掛在口邊。這種理財觀念不一定好,遇着悲觀型的小朋友,或會令他們變得孤寒,形成守財奴的性格。其實適當的消費,可換來心靈上的滿足感,我們追求的應該是生活,而非僅僅為生存。」

利市3用途:儲蓄消費捐獻

所以,假如孩子已經是小學生,家長不妨可教他們把利市錢分作3個用途,分別是儲蓄、消費和捐獻。「三者不一定要平均分配,但應該兼備。」陳慧敏說。

先說消費,陳慧敏稱,利市錢是一個上佳機會,讓小人兒多接觸實體貨幣,「我們這代人,都習慣了使用電子貨幣,很容易形成Money Disconnect(金錢疏離感)。意思是,當購物不用實體貨幣時,便不會有肉赤的感覺,花錢亦會較豪爽,這是危險的事情」。

孩子購物 家長勿干涉

她建議家長按子女的年紀及需要,分配部分利市錢給他們直接用來購物,但在過程之中,必須尊重他們的決定,「既然錢給了孩子,他們選擇買什麼,家長也不應干涉。或許子女最終是買貴了、買錯了,甚至買了不合心意的東西而感到後悔,但這也是一個經驗,下次消費時,便會更加謹慎」。

至於儲蓄,當然是必須的,除了是積穀防饑,也有助訓練小朋友的堅毅精神,「如果孩子有一個較大的消費目標,家長不應該替他們掏腰包,而是要讓小朋友自己慢慢儲,一來是訓練延遲滿足,二來亦可鍛煉他們的耐性」。

她又提到,捐獻也是理財重要的一環,「可鼓勵孩子在新春期間捐出一些利市作慈善用途,至於捐多少封,則可按他們的意願,最重要是培養小朋友願意跟別人分享的心」。

[Happy PaMa 教得樂 第27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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