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王宗堯昨晨在寓所被警察上門拘捕,以參與非法集結等兩項罪名被捕,案件涉與7月1日立法會事件有關,他被押往灣仔警署,扣留約36小時後已獲釋。據香港眾志常委羅冠聰透露:「感激各位的關心和問候,王宗堯被警方扣留約36小時後,經律師向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經審訊後,高等法院李瀚良法官頒岀人身保護令。王宗堯已於十月一日約晚上7時50分獲釋。現時王宗堯涉及的案件與7月1日立法會事件有關,當中包括兩項控罪:1.串謀刑事毁壞、2.進入或逗留會議廳範圍。由於事件經已涉及司法程序,其他細節恕未能再透露。在此再次多謝是次負責案件的律師團隊,他們提供了迅速及專業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