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助理判刑4年 鈕承澤微笑入獄服刑

文章日期:2021年12月01日

【明報專訊】台灣導演鈕承澤於2018年11月執導電影《跑馬》期間,性侵劇組女助理被判刑4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昨早被送往花蓮監獄。鈕承澤由朋友駕車載他到花蓮地檢署,穿著白恤衫與長褲,戴著墨鏡到達,對傳媒的發問沒有回應,但臉帶微笑並雙手合十鞠躬,他說:「謝謝大家,謝謝大家的關心。」

他進入法警室報到,由執行檢察官、執行書記官帶到法庭,召開臨時偵查庭確認身分後,送往花蓮監獄服刑。跟鈕承澤同行的朋友將兩大袋行李送進法警室。

三審後維持原判

鈕承澤3年前對電影劇組女助理性侵,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鈕承澤曾提出200萬新台幣(約56萬港元)賠償,辯稱女方對他有好感,否認控罪。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時,認為鈕承澤欠缺性別平權意識,沒有悔悟之心被駁回,維持一審罪刑。三審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已逐一說明證據,未有違誤,量刑上也有充分說明,9月29日駁回上訴。

以母生病為由 延後服刑

鈕承澤被判刑後將戶籍遷到花蓮,台北地檢署囑託花蓮地檢署通知他11月2日到案執行,但他以母親生病待安頓為由,申請延後獲准,改期到昨日服刑。

娛樂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