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亞綸被控「兒少性剝削」兩罪 強制性交撤控 質疑耀樂提告動機

文章日期:2023年11月09日

【明報專訊】37歲台灣男星、前飛輪海成員炎亞綸(本名吳庚霖改為吳秉孺)今年6月捲性醜聞風波,被網紅舊愛耀樂發文控訴,稱16歲與炎亞綸交往時,被強行奪去第一次,還被拍下私密影片兼外流至網絡。台灣傳媒報道昨日士林地檢署檢察偵查終結,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向炎亞綸提起公訴,被控強制性交部分則獲不起訴。炎亞綸昨日在社交網發出7點聲明,表示過去5個月認真誠實面對自己的過去,強調絕無強制性交與恐嚇行為,質疑耀樂提告動機。耀樂發聲明斥炎亞綸混淆視聽,拒絕正視所犯過錯。

娛樂組

炎亞綸最近被發現將本名吳庚霖改為吳秉孺。有傳獲命理大師為他改名,希望能消災轉運,炎亞綸經理人回覆台灣傳媒表示:「本來就想改名字,只是一直等不到喜歡的名字,剛好因緣際會有一個喜歡的名字就改了。」

舊愛耀樂今年6月開記者會控訴炎亞綸在他16歲時強制性交得逞,以及拍私密片,士林地方檢察署當日即分案偵辦,昨日偵查終結,依修正前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以及同條例修正後「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等兩罪向炎亞綸提起公訴,被控強制性交部分則獲不起訴。

感謝撤強制性交罪還清白

炎亞綸昨日在社交網發聲明,提到這5個月來,認真及誠實面對自己過去,昨日算是一個階段的結束,「先跟身邊周遭所有關心我跟幫助我的人說聲謝謝,也對不起讓各位難過。關心這件事的人,我會秉持一貫的態度,認真的面對,不閃躲」。他表示謝謝檢察官在不起訴書中幫他澄清一些事實,他就與耀樂之間的紛擾作出7點聲明。

炎亞綸首先表示:「經檢察官裁決,證明本人與耀樂在交往期間與分手後,從未對其有過強制性交與黑道恐嚇之行為,謝謝檢察官證明本人清白。本人因不識法律在雙方合意下拍攝而誤觸法律,造成社會不安和佔用公眾媒體資源深感抱歉,更對於本人無足輕重的私人情感佔據版面深感無奈和遺憾。本人與耀樂近5年仍有聯繫,且雙方互有主動,至今仍不能理解對方提告的動機?是為名還是利?」

炎亞綸感謝合作單位的諒解,對造成任何困擾深感抱歉,願意積極配合相關後續,又感謝給予他鼓勵的朋友、家人,以及僅一面之緣的大家。他最後說:「對於自己絕對沒有做的事情,再次謝謝檢察官的明鑑,對於觸法之處,必定遵守承諾,持續貢獻社會,持續潛心檢討敦促自我成長。」

耀樂擬再起訴 還原真相

耀樂亦在社交網發聲明,斥炎亞綸混淆大眾視聽,「公眾人物本應發揮影響力為社會帶來良善之貢獻,但很遺憾的是,即便已經遭到檢察官認定犯罪而起訴,截至目前為止,吳庚霖(吳秉孺)先生仍一再以不實的說詞為其辯解,拒絕正視所犯的過錯,甚至多次對外發布聲明混淆大眾視聽,試圖將其犯罪行為美化為私人感情糾紛。吳庚霖(吳秉孺)先生當年利用雙方懸殊的地位,對年僅16歲的我拍攝私密影片,甚至在分手後將影片散播給他人等種種行徑,這絕對不是無足輕重的感情糾紛,而是毀滅一個16歲少年人生的沉重打擊。至於針對檢察官認為證據不足,不起訴的部分,當年我確實不懂得如何保護自己,但我會繼續與律師研議就此部分提起再議,還原真相並以正視聽」。

宥勝被控強制猥褻罪

此外,台灣男星宥勝今年6月捲「#MeToo」風波,被指曾對女工作人員做出舔耳、解內衣、環抱及揉胸等舉動,令好老公及好爸爸形象受挫,他坦承犯錯並道歉。台灣傳媒報道受害的3名女子不願提告,但案件經市民向台中地檢署告發,再轉到台北地檢署查辦,檢方認定他涉嫌對其中一名被害女子強制猥褻,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宥勝經理人表示:「目前都不對外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