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死因裁判官條例》修訂在今年6月3日刊憲實施,從此,居處離世的範圍涵蓋院友所居的院舍。
這個修訂一直是業界引頸以待,但到落實執行時,出現不少迷思。什麼個案才適合院舍居處離世?要有什麼必備設施?臨終照顧包括什麼服務?遺體要怎樣處理?死亡證明簽署後該怎麼辦?誰去領取死亡證?如何運送遺體?如何安撫其他院友情緒?如何應對附近居民反應……
上月,香港老年學會舉辦了一場分享會。雖然籌備時間倉卒,但出乎意料,800個名額在公開報名後旋即爆滿,實屬罕見。或許這議題潛伏在業界久矣,大家都想探討一下,如何為善終服務踏前一步。分享會議題是:在安老院舍內如何落實院友意願,讓「院舍居處離世」成為港人其中一項選擇。
修例後可安心留院舍離世
眾所周知,香港人在死亡方面可說是「無得揀」。每年逾5萬多宗死亡個案,逾九成半都是別無他選的死在醫院裏。這個使人沮喪的百分比早已備受關注。醫院管理局也承認有問題並指出:「在香港,基於文化和制度上種種因素,長者往往於離世前被送進醫院,而非留在家中或安老院舍。這不但增加醫院在急症護理的壓力,亦意味着很多病人需接受非必要的治療和介入,增加不適及未能滿足寧養的需要。」
業界一直努力改善問題,香港老年學會「安老院舍臨終照顧及支援研究」、「香港安老院舍完善人生關顧計劃」、「賽馬會安寧頌安寧在院舍計劃」陸續推出,期望香港在善終發展上行前一步。尤其在賽馬會安寧頌安寧在院舍計劃內,96間安老院舍就臨終照顧做好準備;員工接受培訓,院舍設置安寧房間,專業團隊到舍支援等;看來,一切已準備就緒。
可惜,在院舍內離世的願景遲遲未能實行。這關乎法例所限,以往根據《死因裁判官條例》,末期病人面對死亡時,雖然可以選擇居處離世,毋須送醫搶救,但居處只限於自家,不包括安老院舍。換句話說,院友就算是苟延殘喘死到臨頭,但仍然要召喚救護車送往急症室,在分秒必爭的醫院裏接受激烈而徒勞的搶救。因此,修訂有關條例便成了業界另外一個共識。在大家多番努力下,《死因裁判官條例》終於在今年中修訂,居處離世範圍涵蓋院友居住的院舍。
院友須在死亡前14天內獲醫生診治,並於逝世時獲醫生簽署醫學死亡證明文件(表格18)證實死因。家屬取得醫生證明後,便可辦理領取死亡證(表格12)的手續。殯儀服務公司可直接到院舍將遺體移走及儲存,毋須運往公眾殮房解剖分析,病人從此可安然及合法地在院舍離世。
落實執行 業界迷思多
這個修訂是業界一直引頸以待,但到落實執行時,大家有不少迷思,例如:什麼個案才適合院舍居處離世呢?怎樣與院友及家屬溝通?院舍居處離世該有什麼必備設施?臨終照顧應包括什麼服務?院舍人手配對該當如何?遺體要怎樣處理?要打包嗎?怎樣找醫生到院舍?死亡證明簽署後該怎麼辦?該由誰去領取死亡證?如何運送遺體?院舍該如何安撫院友情緒?如何應對附近居民的反應呢?
業界迷思一大串。或者就是這個原因,分享會反應才會如此熱烈。與會者除了安老院舍同工之外,還包括醫護界、社福界、宗教團體和殯儀業界;大家聚首一堂,期望迷思得以破解之餘,善終服務可邁進一大步。
「修訂法例6月3日通過,到了7月我們便接獲請求,有院友希望留院舍離世。我們可說是全無經驗,但是有一共識,那就是:盡量配合,希望能讓逝者無憾,生者無悔。」一名院長分享。
首宗完成院舍離世的安老院位於新界,屬政府資助安老院舍,只設有80多個牀位。人手編制方面,院長本身是社工之外,護理人手只有1名註冊護士及4名登記護士,在規模上屬中小型院舍;但院舍參加了賽馬會安寧頌安寧在院舍計劃,每名員工都接受過為期6個月臨終安寧照顧訓練。另外,一支專業團隊會支援參加計劃的院舍;團隊中社工及護士會定期到院舍評估及交流,並會為末期患者及家屬提供意見及輔導。
院長續與大家分享:「今次個案得以順利完成,實有賴專業團隊的幫忙和指導。當收到家屬要求不送院友到醫院搶救時,我們立即請教安寧在院舍專業團隊。」
不願母親孤獨留醫「等時間」
婆婆已逾90歲,除了患有認知障礙之外,更是晚期呼吸衰竭患者。婆婆一直與女兒同住,由女兒獨力照顧;但今年初健康急轉直下,女兒在不得已下把她送進安老院。自婆婆入住安老院後,已因肺炎及氣喘3次送進醫院去,每次住上個多月。7月初,婆婆剛出院,但又因氣喘異常嚴重,若情况持續可能危及生命,於是院舍通知家人,要再次送婆婆入醫院。
當女兒聽到這消息後,情緒陷於崩潰。「我不可以再讓媽媽入醫院了。求求你,想想方法吧!我真的很想陪着她。我知道媽媽情况,她現在只是等時間;正正就是因為這樣,我不想她再入醫院!每次她入醫院,我都會失眠難過,時刻都在想,我會不會錯過了她呢?我真不想她孤獨淒涼的留在醫院,求你不要送媽媽入醫院!你們能讓媽媽留在院舍嗎?」
鑑於婆婆女兒這個請求,院舍立即向安寧在院舍專業團隊求助。第二天,他們為婆婆及其女兒評估狀况。婆婆確認為末期,如不送進醫院治療,短期內會離世。他們向婆婆女兒輔導,講解將會面對的情况如:臨終病人照顧、住進安寧房間安排、面對死別的自處等。當知道母親可以選擇「不在醫院離世」,女兒如釋重負,欣然接受。
彌留遷入安寧房 全天候照料
不到3天,婆婆血氧降至超危急水平,護士建議盡快遷入安寧房間。在賽馬會安寧在院舍計劃資助下,參與計劃的院舍設有一個獨立房間,供院友彌留期間使用。房間佈置家居化,有配備如氧氣機、抽痰機、醫療牀等;亦有家居梳化及陪人牀。至於臨終護理方面,除了醫生每天到診之外,亦有兩更註冊護士全程守候,確保病人獲得24小時全天候照料。
「由此可見,安寧在院舍團隊真是給了我們很大的幫助。」院長向各人分享,「由於院舍居處離世規定,院友必須接受醫生診治及簽署死亡證,我們也得找來安寧在院舍陳醫生協助。陳醫生專業而不厭煩,記得當天她要老遠從新界急忙跑到金鐘道政府合署,才取得醫學死亡證明文件(表格18)。總括來講,今次的經驗很寶貴。家屬的回饋確實讓我們感到十分鼓舞。」
「能陪媽媽一整晚 我感到很幸福」
大會播出錄像,我們聽到婆婆的女兒道出心聲:
˙「安寧房裝修得好溫馨,我可以在全無壓力下,留在房內與媽媽互動。我替她按摩、念經、傾偈,甚至做facial。我深信這一切都不可能在醫院發生。」
˙「我很感恩能完成心願,和媽媽好好道別。過程中,我感到媽媽很愛我,我亦很愛很愛她。能夠陪着媽媽一整晚,為她誦經、按摩、潔淨身體,我感到很幸福。她乾乾淨淨、舒舒服服地走。這覺得好安慰、好開心。我相信我一世都會記得那時刻。」
˙「到了現在我才知道,原來背後我得到了這麼多人幫忙。我真是非常感動,無言感激,我將會對此永誌不忘。」
分享會的氣氛融洽和積極,因為大家也認同,讓院友在離世時多一項選擇,確是非常值得。縱然這可能只是一小步,但是踏出了,總好過永遠原地踏步啊。香港人,記着,除了醫院之外,我們一路好走時還可以「有得揀」啊!
■梁萬福
老人科專科醫生,一直從事老年醫學及老年學研究,積極參與義務工作,從醫管局退休,仍不遺餘力推動長者健康教育及醫療服務。
文:梁萬福
編輯:梁小玲
美術:謝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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