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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話題:滅赤路遠 不可無期

文章日期:2025年03月02日

【明報專訊】看預算案記者會,留意到財政司長陳茂波多次把問題轉交手下回答,過去兩年只有兩、三題,今年有六題——不是資料補充那類,而是具體如為何取消2500元學習津貼、為何兩蚊搭車上限設在240程、凍薪對公務員士氣可有打擊等等,司長都交由常秘回應。更令我意外的是,明知道「高官為何不減薪」是一道必答題,竟似沒有準備好標準答案,答來答去都是「經濟有增長、打工仔有加薪空間」、「政府已加強財政整合」、「經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今年凍薪比較合適」云云,文不對題得尷尬。或者陳茂波都自知這份預算案不討好,早有「捱罵幾日挺過去」的覺悟,連「咁樣答實死㗎喎」都不計較了。

1.

顯然,這份預算案揭示的局面,不是陳茂波捱罵幾天就能沒事。滅赤的年期一再推後,去年原本預計,計及發債,2025/26年度會回復盈餘,現已推後至2028/29;若果不計發債,原本說2027/28年度有望回復正數,今年的中期預測索性「一紅到底」,直到2029/30年度都是赤字,完全超越本屆政府任期,而且也講不出何時有盈。

以「發債金額」與「每年償還款額」計,香港將愈借愈多,也愈還愈多。(見表)

值得留意的是,去年在中期預測的5年期內,香港已可進入「還多過借」階段,但今年由於谷大了發債額(由2027/28年度開始每年發債1900億以上),借錢梗要還,仲要畀息,會是延及下屆甚至再下屆政府的事。當我們要預支未來錢,幹眼下的事(主要是投資北部都會區),負責任的做法是至少要交代這些投資,在什麼時候能產生幾多經濟收益,「夠還錢有凸」。可是每次陳茂波被問起時,只是說「前期投入會較多,收益在較後年份收回」,執筆時聽到的最新講法是「北都創造了土地,吸引了企業,它們會繳稅和創造就業,成為香港經濟新引擎」,我想哪怕是籠統一點,政府不妨把北都的成本、收益,量化成數據向市民交代,不然,單憑口講口賠,靠個信字,怎能不生疑慮?

2.

更何况,《基本法》第107條「量入為出」、「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不是特區政府理財的原則嗎?「投資未來」是「出」,假設發債可充當「入」,也要交代「量」的過程和根據,並讓人看到「力求」的努力。「借錢建設未來」並非不可以,也難有人保證「100%只賺不賠」,但畢竟那是投下香港這一代和下一代的真金白銀,如果只得願景和框架,未免與原本極其保守穩陣的原則相距太遠。

這點或許是陳茂波也自覺的,因此他首次提出要以「不同的理財目標」,分別看待經營帳目與非經營帳目,前者是政府日常支出,這筆數要「量入為出」最好有錢剩;後者是投資未來,因經濟周期上落,收支難免有缺口。這說法有如把《基本法》107條的「緊箍咒」僅限於經營帳,為「非經營帳長年見紅」撬出一些空間,可是非經營帳那缺口最後埋單也是靠盈餘和儲備呀,在思考非經營帳支出時,可多大程度上拋開量入為出?這是《基本法》的原意嗎?這事尤關公共財政之根本,值得找人大常委、基本法委員會,甚或當年草委認真斟酌。

這也不是陳茂波第一次重新演繹「量入為出、力求平衡」,2023/24年度即本屆政府首份預算案,他也演繹過一次,那次是着眼時間:「我認為用經濟周期而非個別財政年度來衡量較為合適」,可是經濟周期要計幾多年?三、五年?十幾廿年?還是最後用幾多年恢復平衡就計幾多年?也許司長也有感難以自圓,所以再度「二創」成「分開兩條數睇」。

3.

重要的事最後講,臨進入結語前,預算案是這一句「預計至2030年3月底,財政儲備為5791億元,……約8個月的政府開支」。8個月?!有跟開歷年預算案的港聞記者,當知道回歸以來從未下試這數字,而且看內文細數,是2025/26年埋單已經跌至此數。

也是財赤年代,2003/04年度的預算案,預估該年財政儲備會跌至相等於政府開支11個月,甚至估到2004/05年結尾,只及9個月,時任財政司長梁錦松當時形容,這「低於我去年建議12個月的指標。鑑於現時社會及經濟的承受能力,不能過度開源節流,雖然儲備情况並不理想,但我認為可以接受」。回頭看,他太悲觀,2003/04最後結算時儲備夠用13個月。

所謂12個月指標始於何時?1998年管數的曾蔭權提出:日常財政運作,要留3個月;處變應急,要留9個月;另外計及金融需要,因此定出了財政儲備「上下限」,即「政府15個月開支加上M1定義的港元貨幣供應的125%;與政府9個月開支加上M1定義的港元貨幣供應的75%之間」。

梁錦松簡化為12個月;唐英年任內盈餘高企,沒有這方面的煩惱;曾俊華就認為,愈多愈好。

環球形勢風高浪急,未來發展又充滿變數,中間不幸閃出一場疫症也可捲走幾千億,容許儲備只夠政府8個月支出,足以處變應急嗎?是下限嗎?是否已把「財政儲備相當於政府開支月數」的默契也重新定義了?理據是什麼?這方面也期望司長解釋一下。

4.

預算案公布晚上,收到訊息「除咗唔減薪,仲會開邊瓣?」問者是半收風、半八卦吧。我說我很偏鋒,關注些很原則性的事(即以上的長篇大論)。觀察了幾天,評估各具體措施的「𤓓味指數」,我認為「私家車陸路離境費」最逆風(與融合唱反調,連政府也降溫說未有定案);取消免審查2500元學習津貼,事出太突然,得罪跨階層家長(詳情我在是日時代版專欄寫了),但這也是「強力整合財政」的試金石,政府不會輕易妥協;高官「只凍薪不減薪」快將燒到特首嗰疊(陳茂波最新口風是「行政長官同我哋商量,大家做呢個決定」);調整「兩蚊搭車」反而最雷聲大、雨點小。

但「兩蚊搭車」最教人驚訝的是,竟有機會遲至2026年9月才實施,即是下一份《財政預算案》公布後6個月的事!既然可容一年半載準備期,何不索性端出「調整方案ABC餐」讓大家選擇?說不定看完數據,大家寧願逐步將優惠門檻回復65歲呢?那就大大省回八達通機調校時間了。執筆至此聽到新聞,勞福局長孫玉菡解釋60歲以上難「差別對待」,「試想有兩公婆,老公65歲、老婆63歲,她會不明白同一程車老公付這個價錢,我就付這個價錢」,這邏輯真奇怪,要是老公63歲、老婆58歲,也是「同車不同價」呀,難道政府又去理順?

由現在到立法會表決,社會肯定會圍着這些直接與荷包相關的議題打轉,專欄不愁題材,但一些關乎公共理財很基本的假設和原則,來到不得不正視的關頭了,值得更多關注、發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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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的《財政預算案》,曾俊華原本估252億赤字,埋單卻是751億盈餘,估錯千億。立法會二讀辯論時,有議員提起英國成立了一個Office for Budget Responsibility(“OBR”),「我姑且把它譯作『預算責任辦公室』,意思是什麼呢?以前英國政府公布預算案,經濟測算、公共財政測算都是由政府負責,但後來發覺這樣做未必完全可靠,可能會受到政治影響。所以,OBR辦公室裏委任了3位人士,包括學者、稅務專家及經濟學家,由他們進行獨立的經濟及公共財政測算,向議會提供獨立意見,即評估究竟政府的預算是否可靠、列出要做的事情是否有超過50%成功機會。……當然我不是說要完全抄襲別人,而是作出反省,可能我們也不應每年在這議事堂只討論預算案一次,……如果大家能及時了解情况,便可有更好、更全面、更理性的討論」。

我認為這位議員的意見很合理,14年後的今年,對香港尤有借鑑價值。

這位議員來自會計界,他叫陳茂波。

文˙林妙茵

編輯˙林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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