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男星炎亞綸7年前涉拍攝與當時未成年網紅舊愛耀樂性愛影像,遭士林地檢署起訴「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兩罪。士林地院今天(30日)完成審訊,對炎亞綸判刑7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可上訴。 如要讀取全文,請按此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