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上訴遭駁回即時監禁 莊思明神情落寞離開法院 (12:29)

文章日期:2022年12月22日

楊明(原名林明樂)前年8月於半山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他承認「不小心駕駛」、「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兩罪,須還押候判。他隨即申請推翻認罪答辯,再重新認罪,被判監18日、停牌兩年、自費接受駕駛改進課程及罰款2000元。楊明不服刑罰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今日(22日)維持原判,楊明須即時服刑。

身穿深色西裝的楊明,今晨9點49分在女友莊思明、莊思明家姐莊鍶敏陪伴下抵達高等法院。楊明被問到「驚唔驚坐監」時未回應,直接步入法院。犯人欄內的他神情肅穆,聞判後即與律師商議。旁聽席上的莊思明一臉落寞及捽手指,莊鍶敏則木無表情。法庭叮囑莊氏兩姊妹以家屬身分到犯人欄取回楊明的隨身物品,明天可到荔枝角收柙所探望。兩人與楊明傾了幾句,楊明隨即被押送離去。

莊鍶敏、莊思明在法院內與律師商討半小時,本想到羈留室見楊明,惟現階段只有律師能見當事人。兩人被問到對判決可有失望、明天可會探監、楊明可會上訴時均未有回答。莊思明一直低頭,上車前表示︰「多謝晒大家關心,辛苦晒、辛苦晒。」

楊明於11時20分由囚車押送到荔枝角收押所。

(即時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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