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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上訴遭駁回即時監禁 莊思明神情落寞離開法院 (12:29)

文章日期:2022年12月22日

楊明(原名林明樂)前年8月於半山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他承認「不小心駕駛」、「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兩罪,須還押候判。他隨即申請推翻認罪答辯,再重新認罪,被判監18日、停牌兩年、自費接受駕駛改進課程及罰款2000元。楊明不服刑罰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今日(22日)維持原判,楊明須即時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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