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告別鐵窗生涯今出獄 女友莊思明接送 座駕直駛電視城 (11:04)

文章日期:2023年01月07日

楊明(原名:林明樂)2020年8月於半山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被控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兩罪。去年12月22日上訴被高等法院駁回,維持原判,要即時服刑入獄18日、停牌兩年、自費接受駕駛改進課程及罰款2000元。楊明被送往荔枝角收押所,服刑第8日再轉往赤柱監獄。

楊明原定明天星期日(8日)刑滿出獄,但撞正公眾假期,提早今晨(7日)離開赤柱監獄。今早7時30分,已有10多間傳媒在監獄門外等候楊明。接近8時,有警員上前了解及有兩名懲教署職員,在馬路迴旋處位置圍上膠帶,並設置記者區,有4名警員維持秩序及拍攝現場情况,警員表示楊明沒有享有特權,接載他的車輛不能駛進接載,楊明會自行步出赤柱監獄。

到9時,有警員向傳媒表示楊明會在記者區前企定講幾句。9時05分,楊明女友莊思明的白色車輛抵達現場,但莊思明沒有落車,汽車亦沒有停下來,至9時25分汽車才折返,停泊在記者區後面,莊思明依然沒有落車,坐在車廂內等候楊明。

此時楊明經理人行到閘口處跟懲教職員交代,近9點半,楊明離開監獄,他木無表情,與經理人傾談幾句後,2人向記者區方向行過來,當傳媒以為他會停下來講幾句,但他不發一言直行直過。

問他心情如何?他沒有回應,只說了句說早晨。再問出來第一件最想做的事等問題,他一律沒有回答,與經理人登上莊思明座駕,莊思明即刻幫楊明拉窗簾,不想被傳媒影相,然後驅車離去。楊明出獄後沒有即時返家,座駕反而直駛將軍澳電視城,約10時許到達,楊明、莊思明和經理人落車並進入大樓內。

(即時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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