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有Say:一校一社工 有錢萬事足?

文章日期:2018年05月22日

【明報專訊】教育局於4月27日向全港官津小學和特殊教育學校發出通函,公布向各校推行「一校一社工」政策,以示政府對優化小學生輔導服務的回應。自2018-19年度起,公營小學及特殊學校可以申請資助,開設學位社工職級或領取相同金額的津貼。在新資助模式下,學校便可自聘駐校註冊學位社工,或向社福機構購買駐校註冊學位社工服務。同時學校亦可獲發另一筆諮詢服務的津貼,去購買這個政策下聘請的社工督導、管理、培訓及相關支援社工的服務,以改善現時學校的輔導服務。

學校換社工 溝通橋樑要重建

現時公營小學的駐校社工,大都是持文憑的輔導員,由於過去政府給予學校的津貼有限,根本不足聘請一名有學位的註冊社工,所以學校多數聘請輔導員或文憑社工。這些輔導員或文憑社工大都努力上進,日間在校輔導學生,晚間趕到學校進修高層課程,但一旦他們考獲學位,因學校再沒有足夠津貼給他們加薪,他們只有「屈就」現職,直至有機會另謀高就,最終學校不自覺地成為「刻薄員工」的「無良僱主」;如果社工真的要辭職,學校便要另聘一名文憑社工,即是要全體師生及家長再築溝通的橋樑,這又影響了學生輔導的發展。與家長和學生之間建立的信任和尊重,是社工用時間和精力換取而來的,絕對不可以因前線駐校的社工沒有學位,而妄斷他們經驗不足、缺乏輔導技巧的能力。

兼讀課程不足 3年過渡期太短

據香港社工及福利人員工會反映:目前全港數百名小學社工當中,有百多人屬於「非學位註冊社工」,他們在前線工作堅守崗位,而且遵照教育局的要求,不斷進修相關心理學、特殊學習需要和特殊教育等相關課程,甚至有些已達碩士學位。然而,縱使現時非學位註冊社工有心有力去報讀社會工作榮譽學士課程,亦只有明愛專上學院提供兼讀制課程;當然各大專院校都有全日制相關課程,但除非在職駐校社工沒有經濟負擔,才可以放棄全職工作,「豪」一年去做全職學生。試問全港只得一個兼讀制課程,又豈能在3年內吸收容納百多名非學位註冊社工呢?基於此,教育局應該考慮一下現時大專院校所提供的社會工作榮譽學士課程(兼讀制)的學額是否足夠?同時,3年為限的過渡期又是否有足夠的體諒?

筆者明白,全校學生輔導工作不能單靠一校一社工來處理,而是需要社工、輔導主任(老師)、輔導人員及全體教師攜手合力。如果學校有輔導主任(SGT)帶領全校統籌及發展學生輔導的方向和計劃,然後又有社工透過家訪、小組活動及治療學習去集中照顧個別學生和家長的需要,這雙劍合璧的「戰術」,可令學校的學生輔導工作更全面、更切實校情,而且上上下下互補不足,統一方向,全力持續的推行,最終令到學生得到福氣、學校得到福氣、甚至令社會都得到福氣!

文:鄧依萍(中華基督教會全完第二小學校長)

■下期預告:朱子穎(浸信會天虹小學校長)

[Happy PaMa 教得樂 第19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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