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小部署:宗教分點計?校工有無分? 自行分配學位解疑難

文章日期:2018年09月25日

【明報專訊】每年小一統一派位的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又是家長「左計右計」的時候,因為這時候是以先取錄高分者為準則。不少家長對於計分仍存有一定誤解和疑惑,如要提升這階段的成功率,就須先釐清各項計分標準,避免錯誤「投資」,損失第一個進入心儀學校的機會。

文︰顏燕雯

除了必收生(有兄/姊在該小學就讀,或父/母在該小學就職的申請人),其他欲入讀官立或津貼小學的學童,均可以參加「自行分配學位」,各官津小學會留50%學位分配,學童不受住所地區限制,可以申請全港任何一間官津小學。

有說自行分配學位階段是「靠關係」,雖然說法有點誇張,但只要細看教育局的「計分辦法準則」,便會明白「靠關係」的意思。

以下5項只能選其1:

˙ 爸爸或媽媽在該小學同一校址的幼稚園部或中學部全職工作。(20分)

˙ 哥哥或姊姊在該小學同一校址的中學部就讀。(20分)

˙ 爸爸或媽媽是該小學的校董。(20分)

˙ 爸爸、媽媽、哥哥或姊姊是該小學的畢業生。(10分)

˙ 申請學童是家中首名出生子女。(5分)

以下2項只能選其1:

˙ 與該校的辦學團體有相同的宗教信仰。(5分)

˙ 爸爸或媽媽是該小學主辦社團的成員。(5分)

最後1項:

˙ 適齡兒童(即九月開學時年滿5歲8個月至7歲)。(10分)

常見計分疑惑:

一、就前述計分方法來看,最高分就是35嗎?最高分是否等於「必收生」?

答:上面提到,「自行分配學位」分兩類:甲類是有兄/姊在該小學就讀,或父/母在該小學就職的申請兒童,此類別的兒童必獲錄取;乙類是學校須根據「計分辦法準則」,甄選此類別的申請兒童。學校會以申請兒童的得分,決定錄取次序。當同分人數超過學校自行分配學位的剩餘學額時,學校應以隨機方式決定他們的錄取次序。

據教育局書面回覆指,在「計分辦法準則」下,申請兒童的確最高可獲得35分。但倘若獲得該分數的申請兒童數目超過學校自行分配學位的剩餘學額時,學校會以隨機方式決定他們的取錄次序。換言之,35分並非必獲取錄。

二、必收生是否毋須參加自行分配學位?

答:教育局指,有意為子女(不論甲類或乙類)申請官立或資助小學一年級的家長,必須在小一入學申請期間(本年度為9月24日至10月2日)向屬意的小學遞交「小一入學申請表」。換言之,即使是「必收生」,一樣要在指定日期內交表申請。

三、「與該校的辦學團體有相同的宗教信仰」一項,是指父母還是學童?不同教派的信仰定義又一樣嗎?

答:教育局已提醒家長,遞交申請表前宜直接向申請的學校查詢有關「相同宗教」的定義。油蔴地天主教小學(海泓道)校長陳淑儀指,一般來說,與學校相同宗教是指小朋友(申請人),然而每校的要求可能有分別,如天主教和基督教背景學校,有些要求申請人有同一教區的領洗紙,也有些基督教學校接受天主教領洗紙,甚至有學校會指定領洗紙是由哪一個國家發出,以防造假,不能一概而論。「這是由學校的辦學團體定奪,所以在申請前,家長宜向所屬教會、聖堂及心儀學校查詢。」

四、有關父/母全職在該小學工作的必收生中,是否包含任何職位,如書記、保安?又,「父/母全職在與該小學同一校址的幼稚園或中學部工作」中,是否包含任何職位?

答:教育局回覆,學校在方便父母接送和照顧子女往返學校的原則下,可自行訂定「父/母在該小學就職」及「父/母全職在與該小學同一校址的幼稚園或中學部工作」的定義(例如:什麼僱用模式下,僱員的子女才歸入這類別)。然而,學校的定義必須執行一致,並且應預早通知其僱員。總括而言,每校有不同訂定,家長宜先自行查詢。

五、孖仔或孖女在「首名出生子女」一項中,是否兩人都有5分?

答:升學專家梁永樂指,孖仔或孖女兩人都得到「首名出生子女」的5分。而兩人若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選同一間學校,兩人會一起獲得/不獲取錄,學校不會只收其中一人。

[Happy PaMa 教得樂 第2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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