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鳥入稟索償1.2億港元 鄧紫棋︰絕不退縮 法庭見 (15:16)

文章日期:2019年03月29日

鄧紫棋(G.E.M.)早前宣布與所屬經理人公司蜂鳥音樂有限公司(蜂鳥)解除經理人合約,音樂創作方面的合作亦將於本月底合約期滿終止。不過,蜂鳥重申與鄧紫棋合約2022年才屆滿,同時強調未曾做出違約及不法行為,並指控鄧紫棋於和解過程中提出多項無理要求。

蜂鳥今日入稟高等法院,指鄧紫棋違反3份與蜂鳥音樂簽訂的協議,包括「專屬作家協議」、「專屬經紀協議」及「專屬管理協議」,以每年損失4000萬港元的淨收入計算,鄧紫棋於2022年3月合約屆滿前導致公司損失約1.2億港元,故要求法庭宣布協議仍具約束力和效力,及要鄧紫棋賠償1.2億港元。根據入稟狀,蜂鳥與鄧紫棋曾續約兩次,最後一次合約期至2022年3月到期,而蜂鳥持有鄧紫棋的專屬管理權、擁有被告所有音樂作品的版權,及擁有被告影片和電影等作品的知識產權。

鄧紫棋回覆傳媒查詢時說︰「很多法律上的事情我不便說太多。我只能在此確切地說,真相是蜂鳥CEO在2014年3月底亦即『我是歌手』總決賽大約一星期前,要求我必須續約否則不讓我參加決賽。而且,現在是對方違反經紀人合約在先,另外歌手及作曲人合約亦已在昨天正式到期,因為合約上寫明五年期限是從簽約當日生效。日後大家就會看到事實的全部。總之,我會繼續用G.E.M.這個屬於我的名字,繼續唱我的歌,做好我自己的音樂。鄧紫棋還是鄧紫棋!我相信公義,所以這一次我會勇敢面對,絕不退縮,法庭見!」

(即時娛樂)